因我院药剂科装修,停止纯化水供应,且各科室对饮用水品牌、规格、矿物质含量等需求各异,集中招标难以满足全部个性化需求,现将医院饮用水经费来源及供应方式调整如下:
一、经费来源
机关饮用水费用列支行政运行费,临床科室饮用水费用列支各科室基层事务费(基层事务费按照编制人数每人每年划拨1800元,在规定开支范围内使用)。
二、采购方式
由各科室根据《医院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(2023年版)》,通过军队自行采购平台、驻地政府网上采购平台、全国排名靠前知名电商平台自营产品、医院军营超市(可配送)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、验收并结算。
(一)通过军营超市采购
为满足各科室饮用水需求,便于科室采购,饮用水售卖及配送已纳入医院军营超市办公用品供货目录,农夫山泉天然水(规格:12L)、怡宝纯净水(规格:12.8L)为超市办公用品供货目录内商品,应在军营超市采购:
(1) 农夫山泉天然水(规格:12L)统一售卖(含配送)价:19元/桶
(2) 怡宝纯净水(规格:12.8L)统一售卖(含配送)价:19元/桶
(3) 下单流程:
① 采购:直接拨打原送水电话774714,说明需求科室和送水地点;
② 配送:由军营超市工作人员负责配送至各科室指定地点;
③ 验收:科室经办人在一式三联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(黄色联留科室,白色联留超市,红色联月末交给各科室核对报账);
④ 对账:次月初由超市汇总当月数据,交予科室经办人核对签字人员及订购数量;
⑤ 结算:科室对账无误后,根据超市提供的发票自行报账结算。
(二)通过其他方式采购
如选择其他品牌及规格饮用水,可依据《医院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(2023年版)》进行采购,流程如下:
① 根据需求确定饮用水采购品牌、规格、要求及采购方式等;
② 填写《20万元以下通用物资服务申购表》,根据经费审批权限逐级呈报审批(各科室基层事务费按相关规定审批,机关行政运行费由各处领导审批);
③ 实施采购并自行验收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