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服务

为军服务

为部队服务---挂号

发布时间:2024-10-31 来源: 作者: 点击数:

军队患者门诊挂号流程

(一)现役军人、持军人保障卡的军属

需本人携带军人保障卡到军人门诊(门诊3楼D区)挂号就诊。

(二)未携带保障卡或保障卡损坏的军人、军属

需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,到军人门诊挂号就诊。

(三)军人新生子女(从脐带结扎到生后28天内)尚未办理保障卡人员

需持军人的军人保障卡、居民身份证和新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,到军人门诊挂号就诊。

(四)尚未办理军人身份证件和军人保障卡的人员

需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民身份证,到军人门诊挂号就诊。

(五)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人员

需持军人本单位开具《不育不孕诊治介绍信》、《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诊治个人申请表》、政治工作处出具证明、医院门诊病例及诊断证明、军官证、身份证、结婚证,工作日到我院政工处(办公楼3楼)审核后开具《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接诊函》,带齐以上资料到军人门诊挂号就诊。

(六)军人子女出生缺陷畸形矫治人员

首次挂号需持《军人子女出生缺陷畸形矫治个人申请表》、医院门诊病例及诊断证明、军人保障卡、军人居民身份证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于工作日到我院政工处(办公楼3楼)审核后开具《军人子女出生缺陷畸形娇治接诊函》,带齐以上资料到军人门诊挂号就诊。

(七)烈士遗属

首次挂号需持本人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、烈士证、烈属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具的烈士遗属证明,在军人门诊挂号就诊。

(八)军转文人员

首次挂号需持文职证、军人转业证、社会保障卡、居民身份证在军人门诊挂号就诊。

持军队保障卡人员门诊就医流程:

注:急诊就诊人员持相关证件直接在门诊一楼急诊窗口办理就医手续。

持社会保障卡军队相关人员门诊挂号流程

(一)重庆医保

当日挂号持社会保障卡到军队相关人员专用窗口(门诊3楼F区)和自助机均可挂号。

(二)异地医保

异地医保人员就医按照“先备案,再持卡就医”的原则。可通过“国家异地就医备案”微信小程序、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或电话至当地社会保障局等渠道进行备案,备案时就医地选择“重庆”。

当日挂号持社会保障卡到军队相关人员专用窗口(门诊3楼F区)和自助机均可挂号。

(三)预约挂号

通过任意渠道预约挂号,持社会保障卡到自助机或预约挂号中心(门诊2楼C区)取号。

持社会保障卡军队相关人员门诊就医流程:

注:急诊就诊人员持相关证件直接在门诊一楼急诊窗口办理就医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