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(重庆新桥医院)物资采购中心受医院委托,对药剂科自制制剂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一、招标项目内容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诚信声明)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诚信声明)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诚信声明),以及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(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3个月即可)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诚信声明)
1.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药品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或医疗用品。
2.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3.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(GSP)认证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GMP证)认证.
三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售价
(一)时间: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5月21日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,节假日除外。
(二)地点: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中心助理办公室。
(三)方式:指定专人领取,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。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(现场审验后退回)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:
备注:按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,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为准。
(四)售价:招标文件购买费为200元/份(售后不退),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缴纳。
(五)投标资质审核通过并出示缴费证明后发送电子招标文件。
四、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
1.投标文件提交方式:指定专人送达,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。
2.投标截止时间:2019年6月4日,下午15:30
五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六、投标保证金
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,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,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。
1.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(电汇)时,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(电汇)的时间差风险,如同城转账、异地转账或汇款、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。
2.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,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,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。
1.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,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,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。
2.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,在中标人与医院签订合同后,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。
3.为方便退款,请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(含公司开户行、开户名和账号信息)。
3.评审期间,投标方干扰评审活动,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;
七、投标有关规定
(一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(分包)下的采购活动。
(二)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(三)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,同一品牌(同一型号)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,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。
(四)同一合同项(分包)下的货物,制造商参与投标的,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。
(五)本项目的补遗文件(如果有)一律在指定媒体上发布,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通用物资采购组领取;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,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。
(七)投标费用:无论投标结果如何,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八、联系方式
地 址: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号新桥医院体检中心附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