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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军队离退休人员就医服务保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2-01 来源: 作者:保健科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医院就医服务保障工作,自2019年2月1日起,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医院就医,持《离休干部荣誉证》、《军官退休证》、《文职干部退休证》、《士官退休证》,可以与同职级现役军人享受同等水平的挂号、就诊、检查、治疗、取药、入院全流程优先,以及就诊场所、病房条件等优待。